释义 |
应急管理部下属单位有: 一是议事机构,包括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草原灭火指挥部等; 二是机关司局,包括办公厅、人事司、应急指挥中心、火灾防治管理司、防汛抗旱司、安全生产执法局等; 三是派驻机构,指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 最后是部属单位,包括中国地震局、森林消防局和消防救援局等。 应急管理部下属单位有哪些,具体如下: 应急管理部所属的事业单位有35个,而该部门主要的任务就是编制总体预案和规划,推动预案演练。应急指挥部要指导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并统一建立专门的灾情报告系统。不论是组织灾害救助体系,还是知道安全生产类工作,又或是救援各种自然灾害,都少不了这个部门。 当国家发生重大灾害时,应急指挥部就要应对和指导后续的一系列工作,比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管理办法,保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是应急指挥部需要完成的。任何一个国家,实际上都少不了这样的部门,唯有如此,才能让大家拥有安全感和提升幸福感。 应急管理部对于国家的意义是可想而知的,它下属的各个部门,通过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富有挑战性的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一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