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银行贷款,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还贷方式不同,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以个人财产还贷、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无论哪种方式,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房屋产权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通常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该不动产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还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财产制,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支配的范围。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则该房屋产权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3、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这种情况下,即便首付款支付方是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其效果仍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说明如上。 4、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夫妻双方可以订立协议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其个人工资还贷,则该房屋产权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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