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慢性病申请已通过,如何进行报销? |
释义 | 慢病申请通过了报销流程如下: 一、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 二、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专家委员会对慢性病的鉴定一个季度举办一次,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 三、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慢性病报销时,每人最多可以申报三种慢性病。 在一般情况下,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脑梗塞、脑出血、帕金森氏病、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心病、肺结核、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都被列入了慢性病的范畴。 慢性病诊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一个病种超过500元,二个病种超过700元,三个病超过900元以上部分,在医保范围内,医保基金按60%报销,全年累计报销限额为3000元。门诊特大病报销: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和需要长期进行血液透析的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在医保范围内,医保基金按70%支付,与本年度住院费 用合并计算,不超过参保居民类别规定的最高限额。 慢病卡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的基本流程为:第一步到住院的定点医院复印病历材料并做近期检查;第二步是到住院的定点医院的医保办填写《申请表》 ;第三步是带住院资料和《申请表》到个旧市医保局审核科提交材料。因病种不同,每个病种申请慢病所需提交的材料都不相同,请根据病种进行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该内容由 刘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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