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 生育保险待遇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根据《 社会保险法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此看来,国家对于生育险的规定,明确了生育险必须由单位来缴纳,个人无法购买。生育保险按照员工 社保缴费基数 的0.8%由用人单位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