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们国家的社保机构,直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设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属社会保险事业保险局。地市级设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级市设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