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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疫情期间被公司无故辞退该怎么办?
释义
    疫情期间员工被解雇需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因病毒期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而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解雇员工。
    法律分析
    疫情期间被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但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应对疫情期间公司无故辞退的应急措施
    疫情期间,如果您遭遇公司无故辞退,您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首先,尽快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和解决方案。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工资单、通知等,以备日后维权之需。同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此外,寻找其他就业机会,保持积极的心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最重要的是,不要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必要,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请记住,您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坚持到底,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
    结语
    疫情期间被无故辞退,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收集相关证据,咨询劳动法律顾问,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保持积极心态,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必要可起诉。坚持维权,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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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