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可以给父母看病吗 |
释义 | 可以。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是可以用参保人员本人医保卡进行支付的,医保个人账户在特定地区可以给父母使用,但是医保统筹账户不可以家庭共享。 不过,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历年积余的钱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一定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 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 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可为家人支付费用两个范围: 1、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 2、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职工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包括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在内的六位直系亲属使用。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作为授权人,可以把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绑定为互济关系,作为使用人。当参保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就医时,若是父母、配偶、子女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是没有余额,结算时系统将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医药费用。 职工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对象必须是在本市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领取了医保电子凭证,只能在(本)市(包括所辖县市区)以内使用。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介绍,要想把职工社保卡医保账户与亲属绑定,首先授权人和被绑定的使用人都要先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并下载“湖北智慧医保”APP,根据上面的提示,点击“授权医保电子凭证”,注册后,在上面签订承诺书,确定绑定互济关系。授权成功后,使用人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或无余额时,系统将随机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职工医保绑定对象可以在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性病和住院结算时使用。居民医保绑定对象可以在签约医疗机构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和住院结算时使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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