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要转户口需要哪些东西 |
释义 |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2)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3)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首先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在获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之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其次,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迁移证。最后呢,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进行入户。涉及到户口迁入迁出的问题,全国各地会有一定的差异,建议大家在办理户口转入时,具体咨询当地的派出所,以派出所户籍科回复为准。 一、户口迁移的手续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二、结婚迁移办理前提 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1、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2、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3、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4、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5、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6、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7、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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