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按什么程序审理?? |
释义 |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按什么程序审理??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按什么程序审理?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应该按照:立新案号--送达文书(有必要的还需送达出庭通知书)的程序进行,其他阶段的内容根据性质内容不同跟出身也应有所区别。1.关于重新立新案号,发回重申的案件经过二审,在审理程序上已经意味着结案,因此,对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新的案件重新练编新号。2.关于传达过程,如果当事人起诉状并没有更改,发回重审的案件仅需要将变更或增加的诉讼请求部分告知对方当事人;若新案诉讼当事人的,需送达出庭通知书。相关举证通知书的下达,应与初审举证通知书有所区别。在发回重审的案件中,关于诉讼代理人,考虑到经过一审二审的漫长过程,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之间关系的众多变数及其关于受托期限的未限定性,需当事人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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