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城市工作公积金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换城市工作,公积金是可以办理转移的。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转移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经办人集中代为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综上所述,换城市工作,公积金可以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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