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收购发票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开收购发票有以下几个要求: 1、开具方和收取方均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开具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备纳税人资格,收取方须为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2、发票内容要真实准确:开具方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开票信息,包括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额等,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如国家对某些行业或产品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政策等; 5、发票必须及时、准确地报送税务机关:开具方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纳税申报表和纳税资料,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发票必须保存完好:开具方和收取方均应当妥善保存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便于日后的查验和核对。 开收购发票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登记证:开具方和收取方均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明,证明其具备纳税人资格; 2、营业执照:开具方和收取方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其为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身份证明:开具方和收取方均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证明其为合法的自然人或法人; 4、发票申请书:开具方需要填写发票申请书,说明发票的开具情况,包括开具类型、发票抬头、开票金额等; 5、商品或服务单据:开具方需要提供商品或服务单据,包括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6、税率和税额计算表:开具方需要提供税率和税额计算表,计算出应纳税额和实际税额;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对某些行业或产品的优惠政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开收购发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遵守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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