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时如何处理小产权房?
释义
    小产权房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小产权房属于房屋,离婚时应分割房屋的财产权益,市场价可进行议价或评估,要房的一方应给对方市场价一半的补偿。小产权房仅限共有人分割,不具有对世权。离婚无法协商房屋归属时,可通过竞价、评估或拍卖等方式处理。对于小产权房,只能注明居住使用方,并在可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协助对方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一、小产权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1、小产权房是“房”,具有房屋的一切物理属性,它与大产权房屋的使用性是一样的。夫妻离婚时争执最大的就是房屋,对该财产法院不分割显然不会定纷止争。
    2、小产权房屋没有产权,也就是没有物权,但具有相应的财产权益,夫妻离婚时应对房屋本身具有的财产权进行分割。因为购买时也不是按照有物权的房屋价格购买的,所以分割时也不能按照物权价格来分。但房屋毕竟有一个增值因素,双方对小产权房屋的市场价可以进行议价,议价不成时可以进行重置价评估,要房的一方应给对方市场价一半的补偿。
    3、小产权房屋的分割仅限于共同所有人,不具有对世权。在一些离婚、共有等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充分论证房屋的性质,明确说明分割的是财产权,且财产权益仅限于相对人,不具有对世权,避免当事人企图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的形式使小产权房得到合法确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不能协商确定房屋归属时怎么办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小产权房”,因为到目前为止政策及法律是不予认可的,则不能写房屋的权属是归哪一方所有,只能写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而且,对离婚案件中,因为房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应注明如该房屋能办理产权登记,则另一方协助居住使用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结语
    离婚时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涉及财产权益分割和使用权问题。对于没有物权的小产权房,夫妻离婚时应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和分割。小产权房的分割仅限于共同所有人,不具有对世权。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应明确房屋的性质,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并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仍有争议,可另行提起诉讼。对于无法协商确定房屋归属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主张的情况,进行竞价、评估或拍卖,以实现公平分割。对于小产权房,应注明居住使用方如能办理产权登记,另一方应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2: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