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分为三种: (一)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模郑二)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三)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竖让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余码局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