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的转让有什么效力 |
释义 | 债权的转让对外的效力为债权人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原债权人退出原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一、合同效力中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 (2)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其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报信函等。 (4)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让与人应当负责。 2、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 (1)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转让通知,双方完全脱离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受领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也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原来的债务。 (2)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应当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而履行债务。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而成为新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 二、合同权利转让有哪些效力 合同权利转让有以下效力: 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合同权利由转让人转让给受让人。全部转让的,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享有合同权利,使其与原合同关系分离。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 2、转让合同权利的外部效力。双方因转让通知完全脱离合同关系,在人与债务人之间。让与人不再由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不再向让与人履行原债务。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应当以受让人为债权人履行债务。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新债权人,享有与原债权人相同的权利。 三、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效力如何认定的 债权转让是债权债务转移中的一种方式,一般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原来即使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时没有通知债务人,也并不会导致债权转让无效。只是此时债权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如果债务人向原债权人进行了清偿,那么也视为债务履行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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