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残疾证,有效期为10年。10年之后重新办理。如果在有效期内残疾程度发生了变化也是可以更改或者重新鉴定的。比如当时办证时情况较轻,后来残疾程度加重,或者当时有多重残疾,如智力和肢体残疾都有,现在觉得肢体残疾比智力残疾更重,可以选择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残联重新办理残疾证。不需要个人申请注销残疾证,去残联就跟他们说你的肢体残疾更重一点,想要重新鉴定,并填表然后鉴定以后符合肢体残疾条件,残联就会发新证,旧证就自动注销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第二十二条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指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