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包括安装扶手、改造室外坡道和室内坡化,改造卫生间、浴室、厨房,配发坐便器、闪光门铃、手写板、盲杖等无障碍用品。根据其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意愿等实际情况改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