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待岗在一个 工资 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 劳动合同 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十二条 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