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公积金在哪里去取 |
释义 | 公积金要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以下是提取方法: 1、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 3、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查。 提取必须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才可以。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什么是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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