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钱不够还贷款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申请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顾名思义就是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组合起来的贷款方式。举个例子,假如北京一套300万的房子,除去首付105万,还剩下195万要申请贷款,而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除去这120万剩下的75万向银行申请组合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银行都接受组合贷款,因为一套房产不能同时抵押给两家银行,所以通常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商业贷款部分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才行。另外由于涉及了公积金中心、银行多个机构,组合贷款办理周期通常要3个月以上,着急贷款的购房人要慎重考虑下。 先申请商业贷款,再用公积金余额冲抵房贷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放弃公积金贷款,直接申请商业贷款,贷款成功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月供。全部选择商贷的好处是,放款时间相对快些,通常2周-1个月左右就行,只要符合银行相关条件,都能贷到期望额度。不过商贷利率比公积金高一些,如果贷款年限长就需要承担更多利息。 积金贷款怎么还款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是职工可自由选择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金方式,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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