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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的五证是什么
释义
    “五证”是指五张证书的简称,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证书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开发商在购房时只需关注《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只有持有“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才能与客户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应查看自己的房子是否在预
    法律分析
    “五证”指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它们的简称是“五证”。前两项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五证内容普通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也不用记那么多。买房时只需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为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就得不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得不到《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用地等方面已通过政府审批,具备进入已开发商品房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只有持有“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这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先看看自己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谨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买受人交付房屋时(“两证”和“一表”只能在项目竣工后出具,一般开发商在购房时只能提供“五证”,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卖方提供完整的“五证”、“两证”“一种形式”,这是法律对卖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本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指竣工验收记录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合法凭证,受法律保护。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的不同,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分别加盖了国土房管局划拨的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和国土房管局核发的土地有偿使用证专用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合法凭证。未取得本证的用地单位是违法用地单位,房地产销售也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
    审批发布的目的是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保障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擅自占用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法律凭证,建设活动监督检查的法律依据。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单位,因违法建设,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
    发行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法律地位,保障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后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责任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处分,也可以由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开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满足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建设的合法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为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各种施工条件具备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批准的建设项目,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许可证,领取建筑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主管机关为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印制、登记、核准、颁发。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如果房屋已经建成,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如果购房者需要调查房屋的施工质量,还可以查看房地产开发商的《工程验收合格证》。
    拓展延伸
    房地产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种证书。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规划许可证,需要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五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销售等行为必须具备的证书。如果缺少任何一种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无法进行相应的商品房预售、销售等行为。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五证的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证书的齐全、真实、有效。
    结语
    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它们的简称是“五证”。五证是购房者在购房时必须要了解的证书,只有持有五证中的任意一种,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只有持有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应该查看自己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以避免被偷梁换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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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