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不能因女方或是男方嫁做他人妇或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是女方抚养自己亲子的义务。 2、抚养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权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给付抚养费,如果对方拒不履行义务,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二款,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