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先到售楼处--代齐我们以往买房的所有证件。合同,贷款凭证等等,复印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合同文本名字上的人, 将,以往收据和合同递交,等待; 2、工作人员,核对我们的房号,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核实一般是退钱的居多; 3、退钱---签字; 4、然后,工作人员,交还我们合同,同时递交我们两份--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递交我们一份表格--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上方由售楼部门填写,下方申请人部分,我们填写。给我们三张印件,保存好,到房管局使用的; 5、另,委托他人办理,在此索要--委托书一份; 6、然后,我们就可以登记办理了。 天津房产证办理需带以下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购房合同发票原件与复印件提示,电脑打印,不需要复印,手写必须复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要求正反两面,如果委托她人办理,同样; 4、购房人和委托人---印章各一枚; 5、契税与维修基金票据原件; 6、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7、委托书; 8、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市房屋登记证明。 综上所述,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