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掌握合同的法律特性 (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给另一方。(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宁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二、承揽合同特性有哪些 承揽合同特性有: 1.标的特定,即承揽合同的标的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担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有偿性等特点; 3.承揽合同的其他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