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都有交通保险的情况下,理赔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找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由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处理;第二种是通过协商,由双方协商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协商处理;第三种是通过法律手段,通过法院进行维权处理。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协商解决,也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具体程序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协商。”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及时核定;不得拖延支付。” 3.《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及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总结:在双方都有交通保险的情况下,理赔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进行处理。同时,保险公司也有责任在规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