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闲置厂房面临征收 |
释义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根据保障公路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距离标准: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高速公路≥30米。 法律分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1、国道不少于20米; 2、省道不少于15米; 3、县道不少于10米; 4、乡道不少于5米。 5、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拓展延伸 城市拓展计划催生闲置厂房征收需求 随着城市拓展计划的实施,许多地方出现了大量闲置厂房。这些闲置厂房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大隐患,因为它们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往往容易成为安全隐患。为了有效利用这些闲置厂房,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征收这些闲置厂房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征收闲置厂房可以将其重新规划利用,比如建设住宅、商业或公共设施,提升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同时,征收闲置厂房还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城市拓展计划催生了对闲置厂房征收的需求。通过征收闲置厂房,城市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结语 合理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是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重要举措。根据距离标准,不同类型公路应有相应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此外,城市拓展计划中征收闲置厂房也是必要手段,可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通过有效利用闲置厂房,建设住宅、商业或公共设施,我们能够实现城市功能的提升,推动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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