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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
释义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一、工程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二、民航机场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哪些资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下列资料: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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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7: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