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和规定。其中,原则包括公正、公平、便民,而规定则包括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并在发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进行澄清。这些规定有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2、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拓展延伸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开、及时、准确、完整、便民、高效、依法和依申请。其中,公开是前提,及时是关键,准确是保障,完整是基础,便民是目的,高效是原则,依法是前提,依申请是补充。这些要求表明,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政府自我约束、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政府还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因此,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政府自我约束、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结语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同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以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如果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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