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经历公证办理材料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公证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授权委托书、职称证书等。如果委托他人代替办理,还需要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公证机关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进行办理。办理过程可能需要填写经历公证申请表。 法律分析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近期免冠照片。 (2)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工作经历证明。 (三)如果授权他人代替办理,应向公证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国家主管部门正式颁发的职称证书或授予职称的文件,如医师、会计师、律师等工作证。 (五)未定固定单位就职、在不固定场所工作的公民,应提交由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 (六)经历公证申请表 更多便民资讯,如水电气缴费,社保、公积金查询,违章,出入境办理,休闲娱乐,节日活动等等应有尽有。 内容呈现,如图: 网页版推荐;进入了解公证的几种类型、公证如何办理、收费标准以及公证书怎么写。 拓展延伸 公证办理材料是指公证机构在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时所需收集、审查和交纳的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公证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等。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对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同时,公证机构也应当对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公示,方便利害关系人对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监督。 如果在办理公证业务过程中,公证机构未按照规定收集、审查和交纳公证办理材料,那么根据《公证法》的规定,该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因此,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审查和交纳公证办理材料,确保办理的公证事项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在申请办理各种公证事项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特定的公证事项,还需要提供特定的证明文件。如果需要授权他人代替办理,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而对于一些未定固定单位就职、在不固定场所工作的公民,则需要提交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如果对公证的办理流程有疑问,可以前往当地公证处咨询,或者通过网络查询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公证法(2017-09-01)\t第五条\t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公证法(2017-09-01)\t第七条\t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公证法(2017-09-01)\t第二十四条\t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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