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成都市离婚登记程序需要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接着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成都市离婚的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 法律分析 一、成都市离婚登记程序 1.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三、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结语 成都市离婚登记程序需要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接着,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成都市离婚的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材料,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还需要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或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