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在外地应该怎么起诉欠钱不还? |
释义 | 欠钱人在外地,可以向欠钱人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即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欠钱人在外地的时间超过一年,且目前在该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则该地为欠钱人的经常居住地。债权人可以向该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欠钱人在现在的居住地没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则债权人可以向欠钱人的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欠钱人未按照法院通知按时参加民事诉讼,法院将会依法进行缺席审判,判决结果也会对被告人产生法律效力。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如果想要对于他人进行起诉的话,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状就是自己起诉的理由和具体的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对于欠款的起诉的话,就要把双方有欠款时的协议或者是合同同时交给法院。法院会对于诉状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进行受理,并且办理立案审查的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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