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陪产假男方休假时间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男性员工在其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陪产假。具体休假时间,应根据所在地方政府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地方政府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则应依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进行休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的婚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休假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女职工产前15天和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100%支付工资。男女职工婚假、丧假、陪产假和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假期,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80%支付工资。”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男方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的陪产假,具体休假时间,应根据所在地方政府的规定来确定。地方政府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可参照国家规定。” 因此,扬州陪产假男方休假时间应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当地政府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则应参照国家规定进行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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