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 2、申请财产保全,被申请人名下的房屋; 3、出现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名下的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