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在如果买房后房子被法院查封的话,一般如果是审理阶段,查封只是 财产保全措施 ,目的是防止被告转移财产,只是冻结了转让、过户的行为,如果是在执行阶段,那么如果没有其他的财产可以执行,原告可以申请评估拍卖该被查封的房产,拍卖后的价款用于抵顶债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