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92年参加工作有过渡性养老金吗 |
释义 | 92年参加工作有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在1992年养老金个人账户成立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的好处如下: 1、养老金按照新办法计算,不用补发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部分的固定比例了,养老金的待遇提高了不少; 2、可以领到实际应得的养老金待遇,不用再领取预发养老金了; 3、没有十年过渡期的限制,退休待遇的计算也明朗了不少。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每月缴费指数:取员工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计算平均缴费指数:将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相加,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得出平均缴费指数; 3、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将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五条 关于“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的规定,为建立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