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赡养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一、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还有赡养的义务吗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二、监护人必须赡养被监护人吗 监护人必须赡养被监护人。赡养老人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2、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 3、赡养人有赡养能力。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