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报销额度 |
释义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及报销额度因地区、医疗保险制度不同而异,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获得具体信息。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每一种医疗保险都有相应的报销范围、比例以及限额。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例,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特殊病种医疗等,门诊医疗报销比例与报销限额因地区而异。例如,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院药品报销限额为60元,三级医院报销限额为100元;而深圳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70%,一般药品报销限额为10元,诊疗费报销限额为50元。另外,不同医保种类的门诊报销范围、比例和限额也不尽相同。例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一般在50%~80%之间,限额在100元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在50%~90%之间,限额一般在300元以下。 如果超过报销限额怎么办?如果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了医保门诊报销限额,可以根据就诊地的规定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也可以选择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进行补充保障,某些商业保险产品可能会对超出医保限额的费用予以报销。 普通门诊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因地区、医疗保险制度不同而异,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咨询。同时,市民在就医过程中也可咨询前台工作人员或社保卡服务站工作人员获取有关门诊报销方面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大病、临终医疗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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