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 济南 市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新生儿在办理户籍登记后至下个缴费期前可随时参保缴费。 参保人基础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续保时,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参保人可直接到指定银行缴费。参保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续保时,在校学生和入托儿童应由学校、托幼机构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其他参保人可自行到户口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填写《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凭《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其他非从业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按年度在缴费期内到户口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验证明材料,办理续保手续,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