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