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有权不让走保险吗 |
释义 | 一、车主有权不让走保险吗 1、车主有权不让走保险。出交通事故当事人全责对方不能走保险,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二、新车需要买哪些保险 1、损失险,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 3、盗抢险; 4、车上座位责任险; 5、自燃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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