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践合同是否包括定金合同 |
释义 | 实践合同,是包括定金合同的。实践合同是以履行一定的交付行为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的,而定金合同是自当事人交付定金时成立的。因此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购房定金到期没有签合同能退吗 购房定金没签正式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因为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交付定金起合同成立。法律关于退还定金的规定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合同定金是否能退 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合同定金是否能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未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不退还定金,但能否退还主观意向很重要,即使签订合同,只要对方同意,也可以退还。 根据法律相关的规定,单方面约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核销或者收回价款。 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加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支付定金的买方违反约定,不得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方,违反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买卖合同未付定金可以退吗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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