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三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分析如下: 1、拘传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3、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予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强制措施的特点: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综上所述,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三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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