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吸毒容留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