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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附随义务的类型有哪些?
释义
    附随义务的类型有:
    1、先合同义务,即合同订立前的保密、遵循诚信原则等义务;
    2、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后合同义务,即合同终止后、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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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1: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