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费基数比实际工资少工伤赔偿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法律规定社保缴纳最低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最高不得高于社平工资的300%,在这个上下限内未按员工实发工资缴纳社保的,就存在员工日后主张仲裁补交社保的劳资纠纷的风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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