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无效申请人是否可以后悔? |
释义 | 婚姻无效申请不可撤回,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疾病未治愈和未达法定婚龄四种无效情形。无论绝对无效还是相对无效,法院审理后应宣告婚姻无效,原告不能撤诉。法院对婚姻无效案件不适用调解,一旦判决婚姻无效,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也不能撤回。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的,民法典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前两种属于绝对无效情形,没有任何阻却事由,后两种属于相对无效情形。不论是哪种情形的无效,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法院审理后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审理不适用于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婚姻无效申请后能否撤销? 婚姻无效申请后是否能够撤销,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情况。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婚姻无效申请人可能有权在一定时间内撤销其申请。这通常要求申请人提出合理的理由,并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然而,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旦婚姻无效申请被正式受理,撤销申请可能会面临较高的法律难度。因此,婚姻无效申请人应该在提出申请之前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适用的法律和具体情况。 结语 婚姻无效申请一旦受理,无法撤回。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宜结婚的疾病未治愈以及未达法定婚龄。法院经审查确认婚姻无效后,应做出宣告判决,不予准许原告撤诉。婚姻无效案件不适用调解,法院将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申请是否可撤销需根据具体法律和情况而定,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前慎重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得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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