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才能确定,这种情形一般是比较复杂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4、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5、婚前由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再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6、婚前一方由父母进行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其中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若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