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摩托车报废后车怎么处理呢
释义
    法律分析:一、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的: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二、到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三、到发证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四、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五、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其他相关凭证。
    六、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2、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4、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建立机动车报废信息库,并及时传递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后12个月内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档案到期予以注销。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后第13个月公告该车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公告满30日后,将注销信息传递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0: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