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父子关系时,户口不在一起的父子需要怎么做? |
释义 | 亲子鉴定的主旨:当事人可以通过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来证实父子关系。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结果有效,可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双方自愿、合格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也可作为辅助证据。单方委托民间机构所作的亲子鉴定结论无效。当事人可以拒绝鉴定,但法院可根据其他证据及案情综合判断是否具有亲子关系。 法律分析 1、如果当事人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用出生证明来证实两者之间的“父子”关系; 2、可以去要求提供该证明的单位等指定的医院或者其他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亲子鉴定证明”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的“父子关系”; 办理亲子鉴定证明时,当事人应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手续(采集血样等)。 3、去村或者居委开出证实父子关系证明,凭证明带上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意见,加盖派出所公章就可以了。 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 (一)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结果有效。 双方私下去做亲子鉴定是允许的,法律承认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但如果是单方面鉴定,作为证据提到法庭后很容易被对方提出质疑并推翻。 (二)双方自愿、合格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 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证据不成立”的规定,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具有亲子关系的认定。 (三)单方委托民间机构所作的亲子鉴定结论无效。 法院一般认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个人私自到民间机构做鉴定,其亲子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司法程序确实需要做亲子鉴定,也应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机构去鉴定。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证明父子关系的方法有多种途径,如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和村居委证明等。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具备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结果,并且双方自愿参与并选择合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同时,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辅助证据,综合其他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以正确判断亲子关系。个人私自委托民间机构进行的亲子鉴定结果一般被法院认为无效。因此,在需要进行亲子鉴定时,应选择司法机关指定的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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