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要改姓名的,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提交给派出所户籍科。派出所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