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还没上户口去世了,在老家农村,需要开死亡证明吗XXX |
释义 | 最新规定:死亡登记和销户的死亡证明不再由派出所出具,而是由卫生防疫部门确定。农村需在一个月内办理,城市需在葬前办理。违反规定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对于死亡证明办理的最新相关规定是办理死亡登记和销户需要出具的死亡证明不再由派出所出具,应由卫生防疫部门予以确定。农村办理死亡登记和销户是公民死后一个月内,城市是葬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新生儿在农村去世的死亡证明? 办理新生儿在农村去世的死亡证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民政局咨询具体办理要求。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新生儿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接下来,您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办理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限视当地规定而定。一旦办理完成,您将获得新生儿在农村去世的死亡证明。请注意,具体办理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最新规定,办理死亡登记和销户的死亡证明不再由派出所出具,而是由卫生防疫部门确定。农村办理死亡登记和销户的时限是公民死后一个月内,城市则是葬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需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如公民在暂住地死亡,需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办理新生儿在农村去世的死亡证明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民政局。请注意,具体办理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财产权益第五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第二十条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第十九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户口迁移的,应当同时办理定期抚恤金转移手续。户口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当年的定期抚恤金;户口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凭定期抚恤金转移证明,从第二年1月起发放定期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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